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宁夏银行两分支机构同日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通报。其中,宁夏银行天津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尽职,被处以75万元的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员田华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宁夏银行天津北辰支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30万元,此外,相关责任人员焦志强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