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镇夜郎古酒业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11268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1 11:32:00

近日,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仁市监处罚﹝2026﹞253号),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268元。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1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6月20日,夜郎古酒业与贵州苗阿妹酒业有限公司签订贴牌定制酒战略合作协议,负责定制生产40件“戚继光酒·盛世30”成品酒(规格为500ml/瓶,共240瓶),基酒单价为20元/瓶,金额合计4800元。随后,该公司又与景德镇浩玉轩陶瓷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该款酒的包装材料(含外箱、盒子、手提袋、瓶子、盖子),价格合计3756元。2022年7月1日,夜郎古酒业完成全部40件成品酒的生产包装。

经查,该款白酒的酒盒上标注了如下内容:“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戚继光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国家先锋。戚继光是历经明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的旷世名将。他一生战功卓著,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伟大的民族英雄,出色的兵器专家和军事工程家,优秀的军事教育家,军旅诗人和书法家。戚继光酒秉承百年余家烧坊的厚重底蕴。逢中华盛世复兴历程,饮英雄美酒,创天下大业。”

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罚款11268元。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6日,董事长为余方强。公司是一家综合性酿酒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白酒生产、研发和销售,位于贵州茅台镇。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