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化30%?养猪还是养韭菜?”——起底“生态农业”背后的集资骗局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1 11:47:37
近年来,不法分子常利用国家扶持农业产业的政策作为“护身符”,将犯罪对象瞄准风险识别能力相对较弱的中老年群体,通过包装“委托养殖”“合作入股”等新型业态,掩盖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真实目的。
案例详情
被告人胡某某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农业及相关公司,以“生态黑猪委托养殖”“南江黄羊项目”“农产品代理”“羊胎盘研发运营项目”等为名,在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安排业务人员通过小区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电话沟通、组织参观基地等方式,以承诺年利率高达20%—30%的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胡某某等人向投资者隐瞒公司所投基地、门店的真实经营状况,采取虚假、夸大宣传方式骗取信任,所募集资金仅有少量用于实际经营,大部分用于偿还前期本息、支付业务提成和个人消费,致使巨额集资款无法返还。
案件处理
法院经审理,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胡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或罚金;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同案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退赔集资参与人。
案件警示
本案系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以“乡村振兴”“农业投资”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的典型案例。本案警示社会公众,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对宣称“高息保本”的农业投资项目要保持高度警惕,仔细甄别项目真实经营状况,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责任编辑:张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