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丨平安人寿烟台中支:警惕意外险“陷阱” 虚构伤情骗保必担刑责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21 14:07:06原创
大众网记者 李怡莹 通讯员 邹斌斌 烟台报道
2026年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为“奋进‘十五五’ 保险让前行更有底气”。保险是家庭抵御风险的坚实屏障,其运行基石在于诚信。然而,个别不法分子将意外险视为“提款机”,通过虚构事故、伪造伤情等方式实施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平安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郑重提醒:诚信是保险的生命线,任何欺诈行为都将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案例直击:外卖骑手团伙自残骗保,终获刑责
近期曝光的一起典型案例令人警醒。外卖骑手张某发现骗保“有利可图”,纠集同行组成团伙,刻意自残制造手指、脚踝损伤,伪造送餐途中摔伤经过,并勾结相关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向多家保险公司反复申请理赔。
短期内,该团伙骗取了32万余元保险金。案发后,所有涉案人员被抓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其余从犯判处六个月至一年缓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全额追缴。同时,参与开具虚假诊断证明的医生作为共犯被一并追责。
法律解析:虚构伤情,必担刑责
许多人对保险欺诈存在误解,认为这是“小聪明”或民事纠纷。事实上,此类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针对本案的法律解析如下:
定性明确:“故意”造成自身伤残骗取意外险,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五项,属典型保险诈骗。
量刑严厉:涉案32万元属“数额巨大”。依据法律,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主犯获实刑,从犯获缓刑,全员并处罚金。
共犯同责:协助伪造医疗证明的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其他人员,均可能作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平安提醒:坚守诚信底线,守护保障初心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互助,每一笔保费都凝聚着信任,每一笔理赔金都承载着对困境家庭的帮扶。保险欺诈不仅损害保险公司权益,更侵蚀诚信投保人的利益,导致保险资金池受损,最终可能推高整体保费水平。
平安人寿烟台中支呼吁广大消费者:
如实告知,诚信投保:投保时如实填写健康及职业信息,不隐瞒病史,不夸大风险。
真实理赔,拒绝欺诈:发生事故后如实陈述,提供真实合法材料,切勿听信唆使伪造证据。
敬畏法律,远离陷阱:认清法律红线,明白“骗保”是严重刑事犯罪,切勿因一时贪念毁掉人生。
诚信是保险行业的基石。让我们共同抵制保险欺诈,维护公平市场秩序,让保险真正成为守护美好生活的坚实屏障,助力“十五五”奋进之路。
责任编辑: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