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帮办|十八万买的小麦收割机,修了五次还是“小毛病”不断
壹点帮办 | 2026-07-21 20:21:46 原创
边浩玥 滨州赵旭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近日,滨州邹平壹粉田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壹点帮办》栏目(报料电话:0531-85193700;报料平台:“壹点帮办”微信小程序)发来求助称,5月30日,其在当地购买了一辆小麦收割机,6月3号进地即坏,一周之内出现多次故障。三包员前来维修多次,始终小毛病不断。他要求退款退货,和商家多次沟通后无果。
农户新买的小麦收割机问题不断
想退货退款遭商家拒绝
7月16日,帮办记者来到田先生家中。据其介绍,由于自家那台旧的收割机动力不足,5月30日他从邹平顶新农机有限公司全款18.8万元购买了一台小麦收割机。彼时正值小麦成熟季,6月3日,田先生马不停蹄地开着新收割机到田间作业,没想到当天就出现了问题。

田先生说,机器先后出现没有焊牢固筛子、提粮机外面开焊,复脱器断螺丝、后尾筛太矮、进风口下方托板太短等问题。虽然三包维修员分不同日期五次上门维修,仍没有达到理想状态。“有一次三包员用双面胶粘风机进风口,最后还是刮跑了,始终小毛病不断。”田先生称。
以给农户收割小麦为营生的田先生苦恼地跟帮办记者说,他陆陆续续地又给其他客户收割了几次小麦,但机器仍跑粮严重。小麦割完后,田先生的客户发现,地头里掉了许多小麦粒,不少小麦粒还发了芽。
收割机问题不断,田先生就找到商家要求退款退货。“商家说机器故障是我操作不当导致的,退车不可能,要赔偿不可能。”田先生表示,自己操作农机多年,不可能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机器受损。到目前为止,这台机器仅作业了200多亩,也因为这台新车,自己今年没挣到钱。
厂家称车辆“软故障”技术员调整即可
无法退车只能在回访时二次检修
帮办记者了解到,田先生购买的是一台4LZ-12K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获机,生产企业为郑州中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河南省,邹平顶新农机有限公司系该产品的经销商。
帮办记者首先联系了邹平顶新农机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并提供了中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帮办记者随即又联系了上了这位工作人员,他表示,厂家在田先生作业期间已派出了专门的三包人员跟踪服务。

对于漏粮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当时有漏粮现象,他们就派人过去及时给维修了,其实不用维修,就是调整,调整风量、调整筛子,调整完之后也达到用户的满意了,收割没问题。对于后续再次出现的问题,他表示“坏了一两个配件,小配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都及时给田先生维修了。
对于新车为何频繁出现问题,工作人员解释称,这种情况有人为的原因,也有车辆存在的原因,并称“这属于软故障,不属于硬故障”,由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即可。
针对田先生退车退款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说在刚开始收割的时候,田先生说车不行,他可以跟领导说一下,但现在都收割完了,再说退车是不行的。
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厂家有“二次回访”政策,会在农忙结束后安排人员上门对车辆进行二次检修。不过,截至帮办记者采访时,田先生的车辆尚未进行二次回访。
律师说法:
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购车款
厂家无依据归咎用户操作不能免责
农户认为收割机有质量问题想要退货退款,厂家工作人员却称问题都是“软故障”无法退车,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那么,田先生退车的诉求是否合理呢?帮办记者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认为,依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条款及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案涉全新收割机存在多处出厂焊接、配件问题,经厂家多次维修仍存在漏粮故障,无法正常完成收割作业,致使购机经营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田先生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18.8万元购车款。
赵良善称,厂家若无任何检测依据,单方归咎用户操作不当不能免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购机六个月内农机质量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商家举证为人为损坏,仅凭口头说辞无法免除质量违约责任。同时,田先生还可一并主张因机器故障产生的经营损失、维修误工及交通损失。
赵良善建议,田先生可以留存好相关证据,先通过12315、农业农村局投诉调解,调解无果后可申请质量鉴定,最后通过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关于此事,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壹点帮办》栏目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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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戚云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