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7月21日,日照市新岚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日照新岚山建设”)被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551.26万元。这是今年以来,日照新岚山建设二度成为被执行人。今年3月,日照新岚山建设被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当时执行标的为6.82万元。日照新岚山建设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7.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宇。股权穿透显示,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分别对其持股64.1%、24.36%、11.54%。日照新岚山建设前身为2017年组建的日照市新岚山财金投资集团。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建设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等业务,具体经营范围包括承担岚山区城乡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小城镇建设、旅游开发等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棚改、保障房及其他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负责区政府指定区域的土地储备和项目开发,负责城市公共资源经营开发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管理,从事日照市岚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的其他经营活动。(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