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泰安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221人

望岳新闻    2026-07-22 09:11:35

望岳讯 7月21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221人,成功完成遗体捐献7例、器官捐献34例、角膜捐献39例。

人体哪些部分可以捐献?人体捐献可用于哪些方面?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当生命离去时,经评估功能良好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可以捐献。此外,角膜、皮肤、骨骼、血管、神经等组织可以捐献,遗体也可以捐献。捐献的器官用于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生命,捐献的角膜用于救治角膜病失明患者,捐献的组织用于治疗相关疾病的患者,捐献的遗体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愿意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角膜、组织用于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可以通过网络或书面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志愿登记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登记(www.codac.org.cn,也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所有登记信息都要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如果申请人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平台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捐献完成后,由红十字会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信息铭刻在捐献者缅怀纪念园,供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纪念,红十字会会定期举办缅怀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捐献者的大爱与奉献精神。

记者:徐文莉

责任编辑:李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