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泳池溺亡,游泳池不能成“夺命池”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朱文龙   2026-07-22 15:55:59原创

一场本该欢乐的戏水,转眼变成天人永隔的悲剧。

据媒体报道,河北高碑店一名11岁男孩,在游泳馆浅水区游玩时,左臂被泳池排水口牢牢吸住,数分钟奋力挣扎无果,最终溺水身亡。目前,警方已经立案。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泳池排水口必须设置防护格栅,格栅孔隙宽度不得大于8毫米。出事的排水口却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更让人气愤的是,事发时,场馆内现场无安全救护人员,仅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在旁边看手机,根本没看到孩子异常表现。

经营者在安全防护上偷工减料,在人员配备上敷衍了事,层层失守下,堵死了孩子生还的希望。

泳池的经营者理应被严惩,监管部门的责任也不能被忽视。

报道显示,该场馆曾因未按规定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问题被处罚,本应是监管重点关注对象。可排水口无安全防护这类肉眼就能发现的隐患,却始终没能被及时排查出来。监管部门但凡上点心,能发生这场悲剧吗?

不仅如此,事故发生于7月6日,在男孩家属多次反映后,相关部门直到两天后才赶赴现场核查。面对摆在眼前的重大安全问题,监管部门的反应太迟钝、太拖沓了,着实让人心寒。

孩子的逝去,不该只是新闻中一个沉痛的句号。每一场悲剧,都是一次沉重的警示。游泳馆经营者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摒弃侥幸心理;监管部门更应当以最严苛的标准,仔细排查每一处安全细节。唯有如此,方能避免游泳池变成“夺命池”。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朱文龙

责任编辑:王学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