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法故事 | 淄博临淄法院桃树园里的巡回审判
地方法治 | 2026-07-23 21:27:42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近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法官刘玲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走进临淄区某村桃树园,对一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接受法治教育。



经审理查明,2025年10月以来,被告人高某在临淄区某村西南其种植的果园内架设2张粘鸟网,共猎捕43只野生鸟类,均已死亡。经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认定,43只死体野生鸟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规定,临淄区全部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2张粘鸟网均为粘网,属于禁猎工具。被告人高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扣押在案的野生鸟类死体、粘鸟网均已经交至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处理。
被告人高某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禁猎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高某系自首、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作用、情节、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法官,能不能给我们详细讲讲鸟类保护的法律知识?” 庭审结束后,几名群众希望法官能够为他们讲解一下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
“好的,我们这次来巡回审判,不只是为了审理案件,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法治宣传。”刘玲法官回应道。
随后,法官们结合典型案例为群众讲解了常见的麻雀、刺猬、野兔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不能随意猎捕的法律知识,并现场解答了群众日常生活中关心的法律问题。
“这下可涨了不少法律知识,以后可得好好保护鸟类!”一名现场群众听完法官的讲解后,感慨地说道。
下一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依法惩治与法治教育同步推进,不断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狩猎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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