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晋商酒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批先建”被罚19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3 10:17:09

近日,汾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山西新晋商酒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年产3000吨扩建至年产4400吨白酒生产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处以19.947541万元罚款。

根据信用中国(山西吕梁)公示的行政处罚文书(汾住罚决字(2026)基执第013-1号),该企业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批先建”。处罚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14日,处罚有效期至2027年7月14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10月14日。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新晋商酒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位于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是一家集白酒酿造、储藏、销售、私人储酒、个性化定制、酒文化交流及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集团。集团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汾杏酒厂,2009年改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侯清泉,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