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好“枫”景 | 给牛棚办“身份证”

地方法治 |  2026-07-23 2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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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南法院蒲汪法庭的红嫂法官团队成功化解的一起土地权属纠纷案件,某村村委会认为村民孙某搭建的牛棚侵占了村集体土地,曾多次与孙某交涉,孙某则始终坚持牛棚是建设在自家土地上,双方各执一词,村委会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孙某拆除牛棚、返还土地。

办案在送达环节上就遇到了难题——被告孙某踪迹难寻,电话不接,文书送达不了,案件就没法进行下去。

“办案不能只坐堂问案,只在法庭里等是等不来被告的,我们得去村里看看、去地里看看,把事办实。”

法官刘军玲选择从两方面下手寻找突破口:一方面通过村委会摸排孙某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多次前往孙某住所及附近走访打听,了解孙某近期的生活状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连续多日的奔波和摸排,团队终于联系上了返乡的孙某,案件得以继续推进。

找到孙某之后,孙某的态度依旧强硬,称牛棚建得没有问题。刘军玲当即邀请土地局的工作人员,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之下,一起走进那座引发纷争的牛棚,对照土地台账,逐一对比历史记载和实地情况,最终确定了该土地确系村集体土地。

结果一出,孙某求助的目光落在刘军玲身上,“那我辛辛苦苦盖起来的牛棚就这么拆了吗?牛棚拆了我这几头牛可怎么办?”

“咱们老百姓都不容易,你只要相信我们,配合工作,我们一定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保障大家的权益。”刘军玲法官回答道。

经过多次调解,孙某承认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的错误,村集体也表示体谅孙某生活不易,不再要求强制拆除牛棚,同意履行相关程序后与孙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村集体的利益得到了守护,孙某的牛棚也有了合法的“身份证”。

“牛棚保住了,地也有说法了,心里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在调解书上签完字,孙某长舒了一口气,握着刘军玲的手久久没有松开。在一旁的村干部也点了点头:“这样处理,大伙儿都服气,我们也好和其他村民交代。”

(沂南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