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成岳桶业有限公司被罚款一万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23 15:02:03原创
近日,桓台县应急管理局对桓台县成岳桶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该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处以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淄桓)应急罚〔2026〕18 号,处罚决定于 2026年7月16日作出。桓台县成岳桶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8 号第 A 档规定综合裁量,最终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王雨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