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气候资源”立法,大型风电太阳能项目建成后应生态修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杨璐 2026-07-23 19:47:08原创
7月23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9条,立足省内气候治理现实难题,衔接生态环境法典,厘清监管职责,对气候探测、碳汇监测、风光资源开发等作出制度安排。

气候资源是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与防灾减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条例》明确政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条例》强化气候资源探测管理。完善气候资源探测设施的统筹规划,探测主体、规范与标准,资料汇交共享及要求,气候状况公报的发布,气候资源评估与区划、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区划、规划成果应用等内容。同时,对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开展气候资源探测活动作出相应规定。
《条例》坚持保护优先、预防治理,明确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当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趋利避害、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明确了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明确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和碳源汇综合监测评估,提高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事件监测水平,服务“双碳”目标实现。规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碳源汇状况和气候承载力等生态环境要素,采取节能减排、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鼓励低碳生活等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条例》鼓励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成果向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转化,提升气候资源服务保障能力。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开发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应当综合考虑城市气候影响,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明确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应当结合气候资源区划,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和布局大型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等项目,强调项目建成后的修复、恢复等工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气候资源特点,采取扶持政策和措施,发展特色旅游产业。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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