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梧桐·府院联动 | 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区住建局联合召开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座谈会

地方法治 |  2026-07-25 2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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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烟台市芝罘区委品质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提升物业服务质效,持续深化“品质莱山·幸福家园”建设,7月22日上午,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座谈会议。座谈会聚焦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就如何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汇集各方资源合力,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进行了深入探索。区法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黄海、初家、滨海街道分管领导和部分社区书记、物业公司代表参加座谈。港达商事调解中心负责同志应邀参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当前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充分发挥属地部门、行业主管、社区调解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特别是通过“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模式,妥善解决物业纠纷问题,构建和谐物业服务关系,提升全区物业服务品质谈了各自意见,并就下步工作达成了初步共识。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妥善解决民生难题,促进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要把握工作路径,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诉讼示范断后的原则,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和萌芽。要强化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物业纠纷联席会议机制,落实住建、镇街和法院“双督办”工作机制,建立物业纠纷“一单四办”+双参与工作模式,调处物业纠纷时镇街、社区、区法院法润梧桐工作站和住建部门必须到场指导办理,同时,要邀请物业公司和代表共同参与,必要时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要建立典型带动机制,注重选取带有典型性的社区、典型性的物业纠纷,深入研究问题原因,探索标杆式工作方法,通过个案调处示范引领,促进物业纠纷批量化解。要严格落实物业纠纷“四步调处工作法”坚持把座谈挺在前面,准确弄清问题症结及产生原因,坚持把整改作为工作重点,促进物业服务规范高效,坚持把调解作为主要手段,最大限度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坚持把个案示范作为工作引领,及时发布物业纠纷调处典型案例和个案裁判案例,引导通过法治化渠道解决物业纠纷。

会议要求,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提升物业服务品质,需要各方形成合力。要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全面发挥属地、部门在行业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职责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纠纷指导调处工作,打造更多物业服务标杆,建设和谐幸福家园。

(烟台市芝罘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