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洗脑式”推销!淄博发布 《保健市场营销经营活动合规指引》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刘文思   2026-07-24 14:45:44原创

不得针对自身主体信息、所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产地来源、曾获荣誉、资质许可等内容,通过不当方式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广告实际内容必须与审查通过样稿完全一致,不得擅自剪辑、拼接、修改……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领域与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规范保健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保健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7月22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市场营销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明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针对自身主体信息、所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产地来源、曾获荣誉、资质许可等内容,通过下列方式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及相关公众: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会议、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专家义诊、礼品赠送为载体,或依托行业论坛、康养旅游、老年大学、养老机构等场景,刻意渲染老年人三高、失眠、骨关节疼痛、肠胃失调等健康问题,制造消费焦虑,夸大普通商品、服务功效,针对老年群体开展洗脑式推销;虚构专家背书、患者康复证言,编造“医院合作”“祖传秘方”等背景,使用夸张图文、视频误导消费者;不得以流动摆摊、巡回推销形式,在农贸市场、商超、展销会场、校园周边等区域无证售卖商品,实施虚假宣传。经营者通过微信社群、短视频直播、小程序直播等私域渠道向老年人推介药品、保健用品,同样应当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开展直播带货营销时,主播须熟知产品知识与宣传合规要求。

在价格方面,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价格经营行为。例如,《指引》明确,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或加收未标明费用,不得通过虚假折价、比价炒作开展“会员价”“折扣价”等促销活动。不得以免费服务为噱头,捆绑推销高价商品或强制收取各类有偿服务费用。不得虚构原价、降价理由、虚假优惠折扣诱导老年人消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履行价格承诺。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