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民法院联合环保局组织开展污染环境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24 12:27:02原创
大众网记者 崔智琪 通讯员 陈鹏 曹县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与环境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共护绿水青山,7月21日,曹县人民法院联合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专门组织近百家涉排污企业生产负责人共同旁听了一起污染环境案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为节约危险废物处置开支,明知他人无处理资质仍委托非法处置,最终导致10吨危险废物被倾倒在路边沟渠,造成公私财产损失62.7万元,严重污染环境。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分别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旁听人员“沉浸式”感受了法律的威严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

“为节省一点处置费用,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自己也将面临刑事追责,这笔账实在是太不划算了。”旁听庭审后,一位企业代表感慨道。
“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依法进行,任何企图通过非法途径降低成本的做法,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更将面临刑事追责。”承办法官表示。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应当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震慑和警示教育功能,协同环保等职能部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同时,也呼吁广大企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大家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刘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