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截止!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机构公告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07-24 16:26:06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班培育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班培育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工作,经商省财政厅同意,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培育机构,承担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需求,举办一批省级专题培训班。
(一)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维修人员和农机作业专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围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粮食烘干、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保养维修和主体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等内容,以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为重点,举办一批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服务支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需要,围绕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吊装吊运、药剂飘移防范等内容,举办无人机飞手专题培训。共计划培训1010人,其中农机驾驶维护专题计划培训660人,无人机飞手专题计划培训350人。
(二)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全链条普及应用和智慧农(牧)场发展,举办一批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其中,面向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和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青年群体,举办青年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围绕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等内容,举办一批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愿意长期扎根农村、素质高、带动能力强的电商从业人才。共计划培训340人,其中智慧农业专题计划培训140人,农产品电商专题计划培训200人。
(三)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面向有一定文艺特长、长期扎根乡村发展文化事业、致力于乡土文化保护传承的农民文化能人及乡村工匠等,特别是在“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围绕农耕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艺作品创作和优质乡村文化服务供给,聚焦提升政策理论、文化传承、艺术创作、展示带动等方面能力,重点在乡村文化特色突出、农民群众性文化团体活跃的地区,以“编织”“雕刻”“剪纸”“民族手工业”“乡村工匠”“农民画”等为主题,举办一批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共计划培训680人,其中“编织”专题培训120人、“雕刻”专题培训120人、“剪纸”专题培训120人、“民族手工业”专题培训100人、“乡村工匠”专题培训100人,“农民画”专题培训120人。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承担单班次7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和培育。
5.无不良记录,例如:往年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行为等。
6.自觉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教育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7.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申报承担培育任务,鼓励申报单位联合培育参与机构(承担部分环节机构,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共同申报,共同申报的,由申报单位牵头提交申报书,并注明各培育参与机构具体分工,同一班次联合申报的培育参与机构一般不超过3家。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申报机构可根据实际承训能力申报1项或多项的全部或部分培训任务。机构须如实提交《2026年山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培育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山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培育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本单位财务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往年承担培育任务证明材料。
5.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6.实践教学场所条件等(可提供培育参与机构情况)。
7.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
(二)评估认定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三)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培育的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对象遴选方式和要求、培训方式、质量要求、资金用途和绩效目标等,培育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
(四)工作要求
培育机构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安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的日常监管和绩效管理。
四、申报时间
请按照本通知和申报书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电子版同步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铁柱
电 话:0531-51789091
邮 箱:ncshsy@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兆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