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心”愁变“薪”安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5 21:29:15

“工资款到账了,我们的心里终于踏实了。”近日,兖州法院成功调解9起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今年6月底,9名农民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协助下,将某建筑公司及承包人诉至兖州法院,追讨被拖欠的劳务费。该批案件源自同一项目工地,欠付劳务费约5万元,单笔欠薪从2000余元至7000余元不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农民工提交的证据有承包人出具的欠款条、务工记录本和现场照片等材料,证明建筑公司的证据较为薄弱。庭审中,承包人认可欠薪事实却暂无偿付能力,建筑公司否认其承建案涉工程,认为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各方争执较大。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于庭审当日下午前往案涉工地现场,逐一核对工人提供的照片、务工记录、施工区域等证据材料。通过现场核查,后联系各方当事人进行比对,确认务工地点与该建筑公司项目吻合,建筑公司承认涉案工地属于其承建的项目。

案件事实查清后,承办法官组织开展调解。调解之初,该建筑公司仍旧不愿承担责任。“欠款是承包人个人行为,公司不该承担垫付责任。”承包人则面露难色:“工程尾款还没结算,我手里确实拿不出钱一次性结清工资。”

为尽快兑现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组织了多轮调解,一方面向建筑公司阐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告知其内部结算纠纷可事后另行追偿,同时督促承包人主动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避免务工人员反复维权。

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各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建筑公司先行垫付50%工资款,剩余50%欠款由承包人在一个月内付清,双方内部责任划分依法另行处理。

调解书签字生效后的第二天,建筑公司便主动履行垫付义务,首批薪资到达农民工账户。对于剩余的欠付金额,承办法官将持续督促承包人按期履约,确保剩余款项早日回到农民工手中,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批案件的快速化解,是兖州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兖州法院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以最快速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兖州法院)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