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报舱单数据不实 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7 13:00:34

7月23日,天津海关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文书,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因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不准确,被天津东疆海关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3月24日,当事人向天津东疆海关传输592260321A号提单项下进境空箱舱单电子数据。经查,该提单项下MRKU2658268号集装箱非空箱。当事人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不准确,影响海关监管。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当事人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一年内又实施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具有从重行政处罚情形。根据法律法规,海关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法定代表人为李兴顺。股权方面,由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股40%。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津港,股票代码600717。

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口岸船舶代理为核心主业,发展成为天津口岸经营最早、规模最大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公司开展货运代理、报关、堆场、租船等全程物流业务。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主营业务包括港口装卸、物流及其它相关港口服务。其中,其它相关港口服务中代理服务下有两家公司,分别是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和天津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据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信息,7月27日消息,近期伦交所发布最新ESG评级结果,天津港获得B-级,相较于上一年的B级,评级下降。

责任编辑:张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