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阔(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警示,因未经投资者同意、代投资者签署基金补充协议等
金观察 | 2026-07-27 15:04:39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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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星阔(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因两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上述警示函显示,星阔(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邓剑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经投资者同意,代投资者签署基金补充协议。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邓剑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照《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对星阔(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邓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显示,星阔投资(Starvast Investment)是一家专注于国内股票量化alpha策略的对冲基金公司,公司秉承科学理性、分散投资的核心投资理念,强调持续创新和严格风控,基于数理统计和大数据研究,使用大规模超算集群的算力,利用前沿的人工智能技术,充分挖掘海量金融数据中蕴含的丰富信息。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