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故隐患,山东丰华食品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7 14:47:34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山东丰华食品有限公司因隐瞒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日照市岚山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警告、罚款 12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日岚)应急罚〔2026〕29 号,处罚决定于7月23日正式出具。执法检查查实,该企业存在故意隐瞒事故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的违法行为,涉及隐患点位3处以下,刻意隐瞒行为会导致安全风险长期留存,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
本次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19 项 A 档标准予以裁量。监管部门同时下达整改要求,责令企业立即全面开展厂区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闭环整改,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法规专题学习。
据天眼查APP公开资料显示,山东丰华食品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日照市岚山区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仲为涛,企业注册资本3879.118717万元,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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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文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