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1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7 14:46:31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谎报或迟报类违法行为,被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处以115万元罚款。

公示信息显示,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烟牟)应急罚〔2026〕SG17 号,处罚决定于7月24日作出。经执法核查,该企业存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列明的事故处置违法情形,该类行为包含谎报、瞒报、迟报事故等严重安全失信行为。
本次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相关条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49 号 A 档标准裁量。针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存在谎报、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对涉事单位处以 100 万元至 150 万元区间罚款,本案最终作出 115 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责令企业全面梳理事故上报流程,完善应急上报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开展事故报告法规专项培训。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定代表人为周春平,注册地址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企业注册资本32586.19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由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
新闻热线:0531—85196278
责任编辑:靳文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