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安全隐患并存,济南中鲁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合并被罚1.3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7 14:46:45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处罚信息,济南中鲁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因同时存在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未按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两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合并处以13000元罚款。

公示显示,本次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鲁济历)应急罚〔2026〕28 号,处罚决定于7月21日作出。经执法核查,该企业存在两项违规问题:一是未对安全设备开展定期检测,设备安全运行状态无法保障;二是未向一线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损害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保障。

针对两项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分别裁量后合并处罚,其中安全设备违规罚款7000元,劳保用品配发不合规罚款6000元,合计罚款13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五项,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9 号 A 档、第 22 号 A 档标准执行。执法部门同步责令企业限期完成安全设备全面检测检修,配齐合规劳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位,建立设备检测、劳保用品发放长效台账。

天眼查APP公示信息显示,济南中鲁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石林,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企业注册资本为580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新闻热线:0531—85196278

责任编辑:靳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