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乡2026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金开始申请
大众新闻 王浩奇 2026-07-27 17:03:44原创
济宁市金乡县2026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金开始申请。
救助范围
凡金乡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凡金乡县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和处于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享受学费免除或全额补助的新入学大学生不重复救助。
救助标准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科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5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专科(含高职)新生,每人入学救助金3000元;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每人每年在校救助金1000元。
申请材料
(一)高考新生准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低保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一张纸)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签订《金乡县低保家庭高考新生申请资助诚信承诺书》;
5、填写《新生申请审批表》;
6、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寄回所在镇街民政部门),不能提供收费证明的将追回救助金;
7、高考新生要同时提供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中的“高考录取去向查询”截图。
(二)在校生准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低保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一张纸)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学生开学后一个月内把院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寄回所在镇街民政部门);
5、填写《在读学生申请审批表》
申请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因收到录取通知书较晚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申请救助的,民政部门也将及时受理并给予救助。
咨询电话
金乡街道 0537-6528066
鱼山街道 0537-6528560
马 庙 镇 0537-6528311
羊 山 镇 0537-3233002
胡 集 镇 0537-8011089
卜 集 镇 0537-3175009
高河街道 0537-7720005
化 雨 镇 0537-3708779
霄 云 镇 0537-8767186
司 马 镇 0537-3268948
鸡 黍 镇 0537-6627202
兴 隆 镇 0537-6566829
王丕街道 0537-8897002
监督电话:金乡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0537-8716504
(大众新闻记者 王浩奇)
责任编辑:单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