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试又收提示函,硝化企业“一把手”该用整改交卷了
大众新闻 杨成 2026-07-28 10:56:18原创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向全省41家硝化企业发出安全生产提示函。
翻开提示函,都是当前硝化企业最需要补齐的安全短板:装置温度和视频监控要不要接入平台,专家指出的隐患如何整改,自动化改造推进到哪一步,装置区现场人员怎样管控……每封函都对着企业自身的问题去,既作提醒,也列任务、明节点。
为何此时发函?一边是事故警示在前,高温、雷雨和检维修作业增多,安全风险上升;一边是部分企业隐患整改、自动化和连续化改造推进偏慢。
说到底,当前最紧迫的,不是再增加多少要求,而是把已经明确的要求真正落实下去。
提示函是一种柔性的行政指导,却不是一封可以看过即放下的普通来函。问题点到了企业,责任提醒到了人,整改划出了节点,接下来就要看任务有没有落到装置和岗位、隐患能不能按期清零。
一纸提示函,句句指向隐患,项项落到整改。“急”的不是发函本身,而是风险等不得、隐患拖不得、落实慢不得。
不是不知风险,而是落实不够
此时发函,首先因为风险就在眼前。
今年以来,国内已发生多起硝化安全事故。进入七八月份,部分企业停车检维修作业增多,高温、雷雨等不利天气叠加,装置运行和现场作业风险进一步上升。
硝化工艺被称为“高危中的高危”。反应参数稍有异常,设备状态稍有失控,现场处置稍有迟缓,都可能迅速放大风险。对这样的高危工艺而言,一处隐患晚改一天,一次报警处置不及时,都可能留下难以承受的后果。
更需要警惕的是,一些问题并不是第一次提出。
自5月27日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召开以来,部分企业隐患整改仍显迟缓,自动化、连续化改造推进进度慢。应急管理部组织专家对山东16家硝化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后,发现的一些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同样需要其他企业对照排查、举一反三。
这说明,当前最缺的未必是新的要求,而是把已有意见一项项落实到位。
有的企业不是不知道隐患在哪里,而是整改进度一拖再拖;不是不清楚自动化改造的重要性,而是遇到投入、技术和工期问题便等待观望;不是没有建设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而是建成之后没有真正用起来。
风险不会等待,整改不能观望;要求已经明确,关键只在落实。
此次提示函划出时间节点、列明处置后果,就是要把“正在研究”“持续推进”“逐步整改”,变成可检查、可核验、必须按期完成的实际行动。
抓落实,首先要抓住“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工作,往往不缺会议、不缺文件,也不缺整改清单。真正容易出现问题的,是责任在传递中逐级递减,任务到了装置和岗位却没有落实。
此前,山东曾在硝化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前,给41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排闭卷测试。考的是事故原因、安全底数和装置改造要求,实际检验的是企业“一把手”是否真正了解风险、熟悉家底、掌握整改进度。如今再发提示函,是把这场检验从纸面延伸到现场。
会不会答题,反映的是认识;能不能整改,考验的是担当。
自家有几套硝化装置,风险点在哪里,专家指出了哪些问题,哪项隐患还没有销号,自动化改造卡在什么环节,企业主要负责人都应当心中有数。安全工作可以由专业人员具体实施,但不能由主要负责人一推了之。
安全投入是否增加,技术改造是否提速,重大隐患是否停产整改,最终都需要主要负责人决策。倘若“一把手”只听汇报、不看现场,只签文件、不问进度,再详细的整改方案也可能落空。
抓落实,不能只把任务转给安全部门,而要把责任分解到人、把进度细化到天、把结果落实到装置。
哪些数据尚未接入,由谁负责、何时完成;哪些隐患尚未整改,技术难点在哪里、解决方案是什么;自动化改造推进到哪一步,能否按期投用;现场人员如何压减,超员报警如何处置,都要形成一笔清清楚楚的安全账。
责任明确到人,任务才能落到现场;进度盯到节点,整改才不会停在纸面。
既要开出“药方”,更要盯住“疗效”
提示函发出,只是开出了“药方”。要让隐患真正消除,还要有人督促企业按时“服药”,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核。
数据接入平台,不等于数字化监管已经发挥作用。还要看数据是否真实、完整、连续,异常报警后有没有及时处置;人员定位系统投入使用,也不只是为了留下记录,还要看超员聚集能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自动化改造不能只停留在方案、合同和设备采购上,还要看设施是否真正安装投用,风险是否真正降低。
系统建起来,不等于作用发挥出来;问题列出来,不等于隐患已经消除;整改完成了,也不等于同类问题不会再犯。
这就需要监管形成闭环。
整改前,要把问题查准查透,不能用几项无关痛痒的小问题代替深入排查;整改中,要盯住进度和质量,防止企业一遇困难就延期、一碰成本就观望;整改后,要逐项复核验收,防止纸面整改、虚假销号,更要防止同类问题换个地方再次出现。
此次提示函已经明确,省应急管理厅将依托数字化平台和人员定位系统开展在线巡查,并按照时间节点复核企业落实情况。这一步十分关键。
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不应只是写在文件中的日期,而应成为检查整改成效的硬节点。期限一到,数据是否接入、隐患是否销号、改造是否完成、现场是否限员,都要有复核、有结论、有处置。
提醒可以是柔性的,期限不能是弹性的;帮扶要有温度,执法也要有力度。
对确有技术困难的企业,应当组织专家指导,帮助其优化方案、解决难题;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特别是已经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则必须依法采取措施。该帮的要帮到位,该改的要改到底,该停的也要坚决停下来。
否则,要求再具体,也可能在执行中打折;期限再明确,也可能沦为“参考时间”。
安全生产不是发完函就算完成,隐患整改也不是填完表就算交账。从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到限期整改、复核销号,再到依法处置,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缺位。
“开方”只是开始,“服药”重在执行,“见效”才是目的。
最终衡量这封提示函有没有分量,不是看列了多少任务、划了多少期限,而是看责任有没有真正压实,隐患有没有真正清零,风险有没有真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
(大众新闻记者 杨成)
责任编辑:韩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