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被罚47万元,因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合规性监督不到位等
金观察 | 2026-07-28 11:23:12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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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对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合规性监督不到位、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被罚款47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杨珊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马妮娅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何兴胜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康艳龙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