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破僵局,济南天桥法院当庭化解劳资债权纠纷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8 15:21:46

仲裁胜诉却执行不到钱,起诉股东又遇“出资期限”挡路。近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桥法院”)民二庭与执行局高效联动,化解这起劳资债权纠纷。

据了解,当事人工作后未获报酬,申请劳动仲裁后获支持,裁决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当事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天桥法院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当事人遂依据公司法起诉该公司股东,要求追究股东责任。

天桥法院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与此前同一劳资纠纷的执行案件事实关联,民二庭与执行局启动审执联动机制,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共同会商案情,协同推进化解。

庭审过程中,涉案公司股东辩称,自己的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到期,且公司仍在经营、存有固定资产,这笔债务不该由他承担。针对被告的法律认知误区,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实际,讲解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规定,清晰讲明特殊情形下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法理解读过后,被告的态度逐渐松动。法官随即休庭,交由执行干警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执行干警结合日常办案的真实案例,告知被告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如果依旧拒不担责,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将依法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网络支付账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这不仅会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日常出行和就业,还会对个人生活产生长期负面影响,代价极大。

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劝导:“本案原告只是普通劳动者,为了两万余元补偿款,诉讼、执行奔波许久,维权过程十分不易。作为公司股东,享受股东权利,就应当承担股东责任,主动化解纠纷。”最终,被告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正视自身法律责任,当场承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庭审现场,双方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当庭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原告1.8万元。当事人收到款项到账提醒后,当场自愿撤回起诉。整场纠纷当庭一次性实质化解,既了结本次诉讼案件,也彻底结清此前未兑现的执行积案,当事人长久以来的维权诉求如愿落地,实现当庭兑付、案结事了、双案清零。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通讯员 郭怡

责任编辑:栾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