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缺失安全警示标识,山东富洲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8 15:53:23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处罚公示,山东富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区域、设施设备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被东营市河口区应急管理局处以1万元罚款。

公示显示,该案件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东河)应急罚〔2026〕9 号,处罚决定于7月22 日正式下达。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企业厂区内具备安全风险的生产场所、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未按法规张贴、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无法有效提醒作业人员辨识风险,极易引发误操作、安全事故。
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同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7 号 A 档相关标准作出。
天眼查APP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富洲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毕正帅,注册资本为1亿元,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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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文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