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展危化品经营,海欣药业被罚1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8 16:16:15
近日,潍坊市海欣药业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依旧违规开展经营活动,被监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双重处罚。

处罚公示文件显示,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昌)应急罚〔2026〕46号,处罚决定作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涉事企业潍坊市海欣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6583061701P,法定代表人为楼航斌,企业注册经营地址位于昌邑市下营镇下营化工产业园李廒路45号。
经应急管理部门核查确认,该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依规延续资质,仍旧持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危化品领域重大安全生产违规情形,极易因资质缺失带来储存、流转、安全管控等多重安全隐患。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54号第A档裁量标准,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潍坊市海欣药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1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13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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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