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诉”到“调”、从“僵”到“解”:陈年买卖欠款纠纷终化解
地方法治 | 2026-07-29 19:14:04
实践中,个体商户之间长期合作,依托熟人信任维系交易,普遍存在“先供货、后结账”的情况。此类小额货款纠纷,虽然标的金额不大,但往往拖欠周期长、沟通次数多,极易丧失信任、针锋相对。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真正化解心结,还可能加剧对立、徒增当事人诉累。本案中,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法官韩冰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面对双方反复拉扯、矛盾僵持的复杂局面,持续多轮居中调解、耐心疏导劝解,以柔性调解方式妥善实质化解陈年欠款纠纷。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原告苏某持续向被告李某供应海鲜。基于长期合作信任,双方一直采用“先发货、后付款”的交易模式,后经核算,李某累计欠付苏某货款20500元。苏某多次私下向李某催要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全额偿还欠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立案初期,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承办法官韩冰第一时间对此进行审慎审查,经核查认为该异议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避免程序空转、防止纠纷久拖不决,法官有针对性地对被告释法明理,经过法官的专业释法,被告主动撤回了申请。
程序障碍消除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认为本案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相较于一判了之,调解更能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开双方心结。
但因被告前期一味拖延的行为,已让原告丧失信任,承办法官聚焦原告抵触情绪,多次反复开展疏导工作,讲解调解的便民优势、判决的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经过法官多轮情理兼顾的双向沟通,原告终于松口,之后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约定被告一次性清偿后,原告撤诉。
就在调解即将落地之际,被告突发疾病住院,还款计划被迫中断。被告称其身体状况不佳、经济压力较大,已不具备一次性全额付款的能力,随即向法院提出分期履行的诉求。
还款方案的临时变动,让本就对被告极度不信任的原告彻底无法接受。原告认为,被告如今临时变更还款方案,纯属刻意推诿。故原告态度坚决,不同意分期还款,双方对立情绪瞬间拉满,前期艰难推进的调解工作直接陷入僵局。
面对此时棘手局面,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开启了多频次、全方位的双向沟通工作。前后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努力争取原告的理解与包容;同时警示教育被告,明确其拖欠货款的违约事实,督促其正视问题、秉持诚信、积极履约。
在法官持之以恒的劝说引导下,原告逐步放下对立情绪,愿意给出协商空间。为高效、便捷完成最终调解,本案依托线上庭审系统进行互联网开庭调解。庭审过程中,法官再次细致协调,进一步缩小双方诉求差距。最后,双方彻底放下隔阂,原告体谅被告突发患病的情况,主动减免部分款项,将总欠款金额调整为2万元。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当庭先行支付1000元,剩余款项于202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并增设了违约金条款。
线上调解协议当庭确认,被告当场足额付清首期款项,这起拖延数年的欠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标的虽小,民生事大。本案是槐荫区法院柔性化解陈年商事纠纷、用心办好民生小案的典型实践。承办法官不局限于程序审结,主动靠前,以反复、细致的调解工作打破僵局,以耐心、细心、责任心化解当事人积怨,以细微司法举措传递司法温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槐荫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