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罚款15000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9 16:14:36

近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5000元。

公示信息显示,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济南市卫健委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5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卫医罚﹝2026﹞0059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3日。

今年1月,该院曾因“虚开发票、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以5.5万元罚款(济南税稽三罚﹝2026﹞20号)。

公开信息显示,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三级甲等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坐落于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8号,1983年建院,前身系原莱芜市中医医院,2019年因济南莱芜区划调整更为现名,是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核心机构,同时为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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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