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改 开门纳谏——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7-30 19: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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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7月29日,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6年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走进检察机关,2名人民监督员、2名律师代表全程参与案件评查与讲评。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大同出席会议并讲话,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红主持会议,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活动中,受邀代表实地参观了枣庄市山亭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翼云心语”工作室、数智检察中心等场所。

讲评会上,业务部门4名评查员和受邀2名人民监督员、2名律师代表结合自身专业视角,对本次专项评查抽取的8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问题,做到“红脸出汗”。

政协委员、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谢立新对此次评查活动给予高度评价。鲁大同检察长对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全体干警必须清醒认识到,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必须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质量管控落实到办案全流程。要把好“事实证据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把好“法律适用关”,确保事实认定客观公正、法律适用准确规范、程序合法正当的有机统一。要把好“效果关”,要坚持“三个善于”,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压实各方责任,做实案件质量管理全链条闭环。要持续深化“评讲改治”全链条案件质量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推动办案质量持续提升,让检察官可对照、受触动、有镜鉴、提质效。四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

(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