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昌乐: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推动“罚当其错”落地见效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张鹏   2026-07-30 13:50:48原创

人放了,违法的事就这么算了——这是很多群众对不起诉的第一反应。

面对这样的疑问,“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给出了明确答案:让不起诉不等同于不处罚。

今年以来,潍坊市昌乐县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行政检察履职的重要抓手,着力破解不刑不罚难题,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对接,让罚当其错真正落地见效。

不诉不等于不管

因涉案情节轻微被不起诉后,当事人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刑反向衔接”制度明确:刑事责任可免,行政责任必追。

在办理张某非法储存经营柴油案时,因其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但办案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无证经营柴油的行为已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存在现实公共安全风险。“案子不诉,但这个安全隐患不能就这么算了。”承办检察官说。随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最终,张某被处以罚款处罚。“案子都结了还要罚我?”起初张某并不理解,但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不起诉是刑法上给你一次机会,但你的行为确实违反规定,行政上该担的责任还得担。”

这一罚,罚出了法律的严肃,也堵上了“刑责免、行责空”的漏洞。

跨地市也要追到底

有些案子,人不在本地,罚起来更费周折。但该追的责,隔着市也要追。

在办理赵某、李某等9人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中,9名被不起诉人分别住在不同的外地市。过去,这样的跨区域案件,行政处罚往往难以实行。

怎么办?昌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协调,通过跨地市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逐一移送当事人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并持续跟踪督促。最终,9人均被处以行政处罚。

“一个线索都不放过,一个处罚都不能少。”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说,“我们多跑一点,法律的尊严就多一分。”

穿透式追究不含糊

有的案子,违法的是个人,但根子在单位。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默许甚至纵容员工违法操作,出了事就让个人“背锅”。

在办理某公司污染环境案时,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对员工个人的处理,而是采用“双轨制”监督模式——既对个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又同步将公司违法线索移送行政主管部门。最终,该公司同样被处以罚款,实现个人与单位“双罚”。

“穿透式追究,才能真正打痛违法者。”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企业违法就要敢于监督,这样才能倒逼企业从根子上守法经营。

办一个案子,堵一类漏洞

周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中,检察机关对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推动建立了辖区“行刑反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

“一个案子办完了,但我们的工作没完。”相关负责人介绍道,“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整治与机制完善,促进‘刑事打击、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联动,才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点对点”衔接到制度机制建设,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正一步步把“行刑反向衔接”的后半篇文章写实写透。今年以来,办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检察意见均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大众新闻记者 张鹏 通讯员 黄浩东 姜雪莹) 

责任编辑:傅欣迎 王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