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被罚5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30 14:21:3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7月21日,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超投资集团”)因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被行政处罚50万元,处罚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内容显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的违法事实为:

2023年,江苏中超投资集团将20017.10吨铜杆开票销售至江苏中超稀金资源有限公司;江苏中超稀金资源有限公司再将该货物开票销售给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再将该货物开票销售给江苏中集辉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中集辉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再将该货物开票销售转回江苏中超投资集团。

上述货物交易在形式上均制作了相应的销售合同和调拨单,但本质上是为实现资金融通,避免银行抽贷而虚构的货物交易,未发生真实业务。上述循环开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针对上述货物交易,该单位向江苏中超稀金资源有限公司虚开6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10605947.02元,税额合计157378772.98元,价税合计1367984720.00元,货物名称:“*有色金属压延材*铜杆”,数量合计20017.10吨。

该单位接受江苏中集辉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虚开的39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210605947.02元,税额157378772.98元,价税合计1367984720元,货物名称:“有色金属压延材*铜杆”,数量共计20017.10吨。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5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税一稽罚﹝2026﹞103号。

据江苏中超投资集团官方网站介绍,集团业务涉及十余个产业,年产销超100亿元,拥有40余家子公司,其中包括1家A股上市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并参股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艺术金融控股(HK:1572)等8家企业。

公司主业为电线电缆,以A股上市公司中超控股(002471)为核心,建立了中超电缆为龙头的大型电线电缆生产集群。在品牌宣传上,公司在创办伊始就组建了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连续十余年征战乒超联赛,曾获全国联赛亚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023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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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