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岂能成“噱头”?德州德城检察上门“打假”,让“金字招牌”不再廉价

地方法治 |  2026-07-30 16:35:45 原创

王相宜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有网络商家随意使用‘非遗’字样进行商业宣传……”7月初,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益德益心”志愿者的一条举报线索,揭开了一场针对“非遗”虚假宣传的公益诉讼监督行动。“非遗传承”“瑶浴(瑶族非遗药浴)”“非物质文化遗产字号”……打开网络平台,这些看似“高大上”的标签,竟被部分商家随意贴在普通产品上。

受理志愿者举报线索后,办案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理疗馆门头挂着“非遗传承”招牌,店内却拿不出任何认证文件;羊汤馆在外卖平台自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厨却与寻常小店无异。“非遗”称号本是沉甸甸的文化记忆,如今却沦为廉价营销噱头。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发挥“益德益心”工作室桥梁作用,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启动“线上+线下”双线调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美团、大众点评等平台滚动筛查,将店铺宣传语、非遗名录、经营资质交叉比对,20余条线索浮出水面,志愿者们同步实地暗访,逐一核实。最终锁定14家商户存在擅自使用“非遗”字样虚假宣传问题,有的早已停售相关项目,有的用普通产品冒充,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

“涉案商户擅自使用‘非遗’字样进行商业宣传,行为具有双重违法性。”李磊介绍,“一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将‘非遗’称号异化为营销工具,消解了非遗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虚假宣传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7月17日,一份检察建议书送达监管部门,直指问题核心。监管部门迅速响应,执法人员逐户核查,现场责令14家店铺下架所有违规宣传内容。更关键的是,一份《涉“非遗”监管问题查处指引》随即出台,将非遗宣传规范纳入全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排查经营业户20余家(次),并推动建立非遗宣传准入审核机制,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虚假宣传行为。

“公益诉讼既要纠偏,也要护航。”该院党组书记宋振璐表示,下一步将聚焦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痛点,以精准监督净化网络交易环境,让守法者安心经营,让“非遗”金字招牌真正熠熠生辉。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记者 王相宜 通讯员 任雯 高忠祥)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