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项违法事实,广州水投建工集团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30 15:58:0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7月27日,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水投建工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显示,广州水投建工集团的违法事实为:经调查,处罚机关认为广州水投建工集团于2026年6月4日在广州市花都区省道S381线K22+920至K22+970左侧有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验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材料、承包施工合同复印件、其他材料、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为证。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项、《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6﹞3(2026)0615000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26537.2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敬东明,公司由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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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