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19.39万人纳入保障 烟台守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烟海e家 2026-07-30 17:25:16
烟台融媒7月30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盖石磊,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

业伤害保障覆盖范围及权益保障举措作出详细介绍。
盖石磊介绍,当前,外卖小哥、网约车驾驶员等群体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为千家万户提供便捷服务。这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就业模式灵活、用工关系多元、作业场景分散等特点,传统工伤保险制度难以完全适配新就业形态的用工特点。他们的职业伤害权益保障问题广受社会关注,这也是人社服务的重点延伸方向。自2025年7月1日起,山东省全面施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重点覆盖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从业群体,着力填补传统工伤保险在平台经济领域的保障空白。
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后,经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可以享受法定的医疗救治、康复治疗、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伤害待遇保障。
精准定位保障人群。试点以来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最为集中的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将曹操出行、美团、货拉拉等11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今年的7月1日又将T3出行、盒马鲜生等14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累计覆盖25家平台企业及其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此基础上,将继续坚持精准施策,“成熟一批、纳入一批”,逐步实现三大行业所有平台企业全覆盖。
精准畅通参保途径。传统工伤保险实行“企业按月缴费、按人员参保”,而新就业形态人员多平台就业、工作时间灵活、人员流动性大,按传统方式社会保障难以落地。试点政策创新设计了“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参保缴费模式,以订单为核心,由平台企业按从业人员产生的订单量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精准保障合法权益。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后,按规定进行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领取相应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进一步细化了缴费浮动机制,缴费基准额与平台支缴率挂钩,平台企业支缴率降低,费率下浮;支缴率升高,费率上浮,运用浮动费率政策杠杆引导激励平台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降低职业事故发生率。同时按省厅部署,依规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业务经办,进一步加强经办力量,完善经办流程,优化经办服务,全面提高经办效能。自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来,我市已覆盖保障19.39万新就业形态人员。
责任编辑: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