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施行

央广网    2026-07-31 07:06:20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使个贷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什么是综合融资成本?

即所有和贷款有关的利息及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所有成本。

如何保证落实?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新规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央广网)

责任编辑:周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