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建局“十四五”以来保障住房困难群体近1.6万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41户

大众新闻客户端 李子锐   2026-07-31 11:30:19原创

7月31日,在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分层分类·弱有众扶”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妍妍就住房救助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妍妍介绍说,“十四五”以来,全市通过配租、补贴方式累计保障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1501户、低收入家庭6779户,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641户。具体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明确住房救助对象。在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主要面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农村,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规范住房救助方式。在城镇,主要通过配租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救助。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中有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人口的,100%核减租金;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人家庭、视力一级残疾人家庭、70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夫妻一方49周岁以上的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见义勇为家庭、现役军人家属、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优先配租公租房;领取租赁补贴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9.5元最高补贴标准发放租赁补贴。在农村,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遵循“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成本和农户意愿,灵活采用修缮加固、拆除重建、选址新建、农房抗震改造等方式实施危房改造。

完善住房救助实施程序。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在城镇,推进公租房申请“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通政务服务平台、“安居齐鲁”公众号、“爱山东”APP等多渠道申请入口,明确申请审核、资格复核、具体实施等程序,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在农村,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实施。对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居)委会帮助申请。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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