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帮办丨国行正品变冒牌货,商家签协议承诺退钱,岂料人去楼空……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王洪智   2026-07-31 18:54:25原创

“承诺的国行正品,竟然官方查无此机,我去找商家,直到现在,仍没有退钱。”前段时间,市民贾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糟心事。据介绍,2025年12月份,贾女士从市北区龙城路一相机门店,购买了一款尼康相机,当时她告诉商家,自己要购买的相机必须是全新国行正品,也得到了商家的肯定答复,最终花18300元购买了相机(加镜头)。

在使用几个月后,贾女士发现相机胶皮脱胶,当时没有太在意,自己先用胶粘了一下,后来发现脱胶严重,贾女士就想找官方售后进行维修。在这期间,商家告诉贾女士,可以通过他联系售后,不建议贾女士自己联系售后,这让贾女士心生疑惑。随后,贾女士通过尼康官方渠道查询发现,自己购买的相机并不是正品。“尼康官方明确告诉我这不是国行正品,之后我就找商家想要退款,我也没要求退一赔三,就是退货退款,但迟迟没有达成一致。”贾女士说。

6月底,记者和贾女士来到该门店,其门口挂着一个“卓越数码器材”的牌子。对于相机不是国行正品,商家沈先生表示,自己进货途径太多了,记不清该相机是哪个渠道供的货,可能搞混了。其表示,可以给贾女士退货退款,但是需要贾女士先将相机退回,他将相机卖给二手回收商(约13000元)后,把卖的钱给贾女士。因为目前没钱,沈先生表示剩余的5000元将于7月中旬退给贾女士。

对此,贾女士表示,应该一手退机器一手退钱。“我已经上过一次当了,我也不敢给他机器,要是把机器给他,到时候他不给我钱怎么办。我说我给他机器,他给我13000元,剩下的5000元,我从他的店里拿个抵押物,他不同意。”贾女士说。在交涉现场,贾女士还提出先退机身,等商家沈先生有钱了,她再退镜头,但是遭到沈先生的拒绝。

交涉无果后,贾女士拨打了青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经过等待,市北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现场进一步沟通,贾女士和沈先生就退货退款方案达成一致:二手价约13000元的相机由贾女士自行处置,沈先生只需将5000元差价于7月15日前退还。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贾女士和沈先生签订了协议。

贾女士本以为7月15日前会收到差价退款,岂料等到退款期限时,对方迟迟没有动静。“我给他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等我去店里找时,发现门店已经人去楼空。”贾女士说,随后,她再次联系到负责调解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但是该工作人员也无法联系到对方。

7月31日,记者联系到市北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其表示,他曾于7月14日联系沈先生,但是对方不接电话,随后他们到门店现场查看,发现门店已经撤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商家所属企业青岛鑫泰汇业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企业要办理解异或者注销等业务,要把相关投诉处理好,否则无法办理业务。

7月31日,记者辗转联系,最终联系到沈先生,其表示现在自己手里一点钱都没有,门店也快到倒闭了,“现在还不上了,该起诉就起诉。”

对此,贾女士表示,自己将继续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与商家达成赔偿协议的,商家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商家拒不履行的,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消费者消费时,尽量选择信誉高服务好的商家,或者货比三家,以规避损失。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责任编辑: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