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在法庭的“特别股东会” 枣庄峄城法院巧解股东僵局盘活招商企业

地方法治 |  2026-08-01 14:18:41 原创

陈俊如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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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法官一次次耐心调解,不仅帮我达成了拿回投资款方案,还保住了我们一手建起来的厂子。”近日,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峨山法庭回访辖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山东某康公司,投资人姜某看着车间轰鸣运转的设备,由衷为法院助企纾困的暖心举措点赞。一场开设在法庭会议室的“特别股东会”,以柔性司法化解股东僵局,让濒临停摆的企业重焕生机。

2025年初,峄城法院法官顶着风雪赴山东某康公司实地走访。该企业是当地重点招商项目,在项目基本完成、即将投产的关键期,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分歧激化,形成公司治理僵局。股东多次协商未果,致使企业陷入停滞一年有余,不仅前期几千万元投资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也对该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股东姜某作为公司创始团队成员之一,实际出资1000余万元用于企业前期建设,但在工商登记中未持股。企业陷入僵局后,股东就其内部纠纷经过数次股东会议始终不能解决,姜某无奈决定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就是否同意姜某退出、如何退还投资款出现意见,股东会协商多次未果,投资人姜某遂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实地勘察中,法官牛春景兼顾企业生存与当事人财产权益,与法庭工作人员肖扬、赵新等采用柔性保全方式,仅张贴财产清单,不在生产设备上粘贴封条,保障设备正常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的冲击,为后续调解预留空间。

开庭审理阶段,法官逐一核对财务账册、梳理资金往来,查清案件关键事实。股东曾三次就姜某退出公司,商议以公司欠款形式退还姜某款项,但就如何退还及担保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前两次股东会表决已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表决权标准,投资款转化为公司欠款具备合法基础。

理清法律脉络后,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

一纸简单判决虽能厘清权责,却极易让未投产企业资金链断裂,最终面临倒闭风险,就业岗位、前期投资全部付诸东流。为实现案结事了、企业存活,峨山法庭法官将法庭会议室变成临时“股东会”现场,开启多轮调解。

起初各方矛盾尖锐,股东争执不下,首次协商不欢而散。法官没有就此放弃,主动联动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从企业创业初心、前期投入、地方发展价值切入,引导各方放下对立情绪。

经过法官近十次持续组织各方沟通协调,最终,股东张某、付某同意姜某退出,但二人坦言企业尚无营收,无力一次性清偿近千万元款项。法官单独与姜某释法明理,分析企业拍卖资产回款难、一次性全额回款的难度,劝说其接受分期付款方案。姜某权衡利弊后,将一次性付款的诉讼请求变更为了两年分期支付,法院以判决书形式固定了双方权利义务。

案件办结不是服务终点。峄城法院法官持续跟踪企业经营状况,主动对接招商、园区部门协助企业对接新投资方,在法官联合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股东张某、付某与姜某结合企业与新投资方洽谈情况,再次在法庭以法官参加的“特别股东会”形式重新达成了更加适合企业发展的调解方案。股东纠纷妥善化解,企业顺利恢复投产,闲置厂房重新响起机器轰鸣声。

峄城法院用一场特殊的“股东会”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通过搭建庭内协商平台、落实庭外助企帮扶,既依法维护投资人合法财产权益,又保住重点企业经营,稳住地方就业底盘,让法治护航实体经济行稳致远。

近年来,枣庄峄城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涉企纠纷柔性化解,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摒弃“就案办案”思维,把司法服务延伸至企业发展全链条。以司法智慧破解企业发展堵点,以司法温度化解商事矛盾。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记者 陈俊如 通讯员 牛春景)

责任编辑: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