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不合标准!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01 07:55:08

近日,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相关问题受到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临郯)应急罚〔2026〕64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28日。经查,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第A档,郯城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壹万元(¥10000)整的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龙立恒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UUAJR2B,法定代表人为国艳辉,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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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