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让这笔钱更好花、让更多人能用
大众新闻 苏月鹏 2026-08-01 09:30:08现场

交了多年公积金,如果暂时不买房,这笔钱还能怎么用?没有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者,能不能缴?换一座城市工作,公积金能不能跟着人走?
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给出了在新市场环境下,未来公积金改革方向。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提出拓宽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虽然具体修改条文尚未公布,但从会议释放的信息看,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服务对象,都有望进一步扩展。

住房消费并不只发生在买房那一刻。租房要付租金,新房要装修,旧房需要更新改造,入住后还要持续支付物业费。随着住房市场逐步由增量开发转向存量提质,居民的需求也从“有没有房”转向“住得好不好”。
今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曾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增加至9种,把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并增加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兜底条款。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加强跨地区业务协同,推动公积金互认互贷。
国务院此次审议通过的草案是否完全保留上述内容,仍要等待正式文本。但“拓宽范围、扩大覆盖”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公积金不再只围绕买房使用,也不再只服务传统“单位人”。
一项改革,为什么能牵动两头?
此前一天,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扩大国内需求,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挖掘服务消费潜力”。会议同时强调“要切实筑牢安全屏障”,其中,“稳定房地产市场”排在安全屏障一系列举措的最前面。
此次公积金“增量政策”,正好呼应两个“强调”。

住房消费链条很长。装修一套房,背后连接着建材、家电、家居等商品,也连接着设计、施工、物业、家政等服务。把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购房延伸到租房、装修和养房,可以减轻家庭当期支出压力,也能把一部分潜在需求转化为实际消费。
与发放补贴不同,公积金原本就归缴存人个人所有。让居民自己的钱在有住房消费需求时更方便地取出来,不会额外增加负债,却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扩大覆盖面、提升异地使用便利度,可以让更多青年人、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入住房保障体系,降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入市场的成本。
这并不是简单刺激买房,更不是鼓励投机,而是减少合理住房消费面临的制度障碍。需求释放得更加顺畅,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和预期也会得到支撑。
从这一角度看,此次公积金“增量政策”同时作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可以直接刺激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消费需求,二是方便了装修等与住房相关的其他消费支出,既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又利于促进内需。

把视线拉到山东。山东住房公积金改革探索契合此次条例修改方向。根据《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山东指导各市4次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实施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推出降低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和偿还贷款提取的户籍地及工作地限制、全面开展“商转公”“商转组”等措施。
政策效果已渐显现。2025年,全省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87万笔、826.64亿元,贷款金额同比增长12.66%;其中,40岁以下借款人占82.98%,首套住房贷款占93.42%。
公积金支持的住房消费也在向购房之外延伸。全年租房提取122.32亿元,同比增长41.61%;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25.4万人,同比增长109.6%;异地贷款达到1.67万笔、88.35亿元。
这些数据说明,只要使用场景找得准、办理门槛降得下来,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就能转化为居民可感可及的住房支持,也就能形成真实的消费增量。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公积金“增量政策”,既方便人们使用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又可以满足百姓多样需求,提振内需,可谓一举两得。
(大众新闻记者 苏月鹏 策划 周学泽)
责任编辑:张誉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