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4家企业营业执照
大众新闻 杜辉升 2026-08-02 13:32:41现场
7月29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拟吊销临沂易融民间资本管理等4家企业营业执照。经查,该企业连续两年未报年报且失联,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因无法直接送达,公告送达告知书。自公告满3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五个工作日内可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此举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7月29日,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送达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临沂易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本局立案调查的临沂易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临沂易融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及时改正;经实地核查,无法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联系到上述企业,该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4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各企业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相关文书,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告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自送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本局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或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详细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信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39-8091801;
联系地址: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市场主体4户

(大众新闻记者 杜辉升)
责任编辑:傅欣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