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被罚115万元,隶属山东能源集团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郭振亮 2026-08-03 15:20:16原创
日前,山东省应急厅发布了(鲁烟牟)应急罚[2026)SG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之一,被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罚款壹佰壹拾伍万元(¥1150000)整。
据了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主要针对谎报瞒报、破坏现场等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依据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生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49号第A档。
![]()
记者了解到,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法定代表人为周春平。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煤炭、煤化工、物流贸易、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前身为新汶矿务局,现隶属世界500强企业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半岛全媒体记者)
责任编辑:郭振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