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县长孙丽的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决定任命:郑召一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王中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 华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桂军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现予公告。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