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数据杀熟拿捏?法官给您支个招——
北京日报 2026-08-04 20:41:22
如今平台经济深度渗透生活,与传统垄断不同,当下的平台垄断藏在算法后台、流量规则、数据模型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多变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唐蕾介绍,新型平台垄断主要有三种常见套路。
第一种是算法共谋。不用人工沟通和私下协商,平台依靠代码便可自动统一定价、联动涨价,有的甚至可以在无人干预下进行自主决策,悄然形成价格壁垒。网约车、旅游平台的高峰期集体涨价,就是常见的隐性价格垄断。
第二种也是最高发的乱象,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含三种侵权行为——
一是变相“二选一”。平台通过限流、搜索限制、保证金惩戒等手段,强制商家独家入驻,限制跨平台合作,牢牢拿捏中小商家生存空间。
二是大数据杀熟。平台通过用户消费画像,对不同用户实行差异化定价,出现“熟客更贵、会员更亏”的不公平现象。
三是强制搭售与附加不合理条件。如平台在提供基础服务时捆绑销售金融产品、强制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要求商家参加特定促销作为入驻前置条件等。
第三种是扼杀式并购。头部平台针对性收购有潜力的初创企业,从源头消除竞争威胁,固化自身垄断优势,直接扼杀行业创新活力。
平台新型垄断看似是“系统自动规则”,实则在操纵市场、限制竞争。这种隐性垄断双向“收割”市场:一边压榨中小商家,一边套路普通消费者。
对中小商家来说,高额佣金、独家限制、流量歧视、不合理处罚规则等,不断压缩利润空间。长期垄断格局下,商家完全依附平台生存,失去自主定价、自由经营的权利,沦为平台经济的“打工者”,行业创新动力被严重压制。
对消费者来说,套路更是层出不穷。算法控价、屏蔽低价房源、限制跨平台优惠等,让用户逐渐失去比价空间。大数据杀熟,让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频频受损。
遭遇平台侵权,普通人到底该怎样维权?朝阳法院法官田英豪支招,消费者下单前可通过不同手机、新旧账号同步比价,对页面标价、会员标识、优惠说明等内容全程录屏、截图,保存订单和支付记录等。若发现差异化定价,消费者可先与平台协商退费;协商无果后,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依法维权。对于商家来说,若遭遇平台“二选一”、流量歧视、霸王条款等,可完整留存合作协议、佣金凭证、流量降权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维权可分层开展,先向平台内部申诉,无果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平台垄断行为,必要时通过民事诉讼捍卫自身经营权益。
责任编辑:张誉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