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8-04 10:58:06原创

大众网记者 孙瀚 青岛报道

8月4日,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全文如下:

当事人:昌乐鑫广通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MA3C12D07A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所属鲁VY1569(黄色)号车于2026年6月21日7时10分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本机关拟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因本机关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案号:370281202600380。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联系地址:胶州市胶州西路307号西大厅

联系电话:0532-85200106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4日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