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大众新闻 李子锐 2026-08-06 17:07:05现场
8月6日,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介绍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孙恒介绍说,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里程最长的人工河,201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枣庄段文化遗产众多、文化底蕴深厚,但同时也存在机制不完善、保护碎片化、传承利用质量不高等问题。为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一体保护、携手传承、共同利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五市开展协同立法。
《条例》起草工作于2025年12月正式启动。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研论证,全面梳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开门立法,在台儿庄区、峄城区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非遗传承人、水上运输户、种植户、文化旅游企业、港口运输企业等代表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枣庄日报》、枣庄人大网、立法民意直通车小程序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入运河沿线实地调研河道管护、航道升级改造、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情况,赴济宁、扬州等地学习考察先进立法经验。《条例》于6月29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2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以及政府、部门、媒体职责等,以分类列举方式明确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鼓励村、社区、志愿者等参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
第二章保护与管理,规定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实行动态名录管理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预保护制度,明确了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滨河生态空间、核心监控区的划定和管控要求,列举了具体的禁止行为,细化了各部门在河道管理、水资源调度、生态保护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等方面的职责。
第三章传承与利用,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挖掘和弘扬大运河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支持传统港口向绿色智慧港口升级改造,加强临港产业规划,推动港口、物流、产业协同发展。
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了损毁保护标志和界桩的行政处罚以及单位及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施行时间。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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