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坚持活态传承,推动文化遗产共建共享
大众新闻 李子锐 2026-08-06 17:07:00现场
8月6日,在《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涛就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回答了记者提问。

传承和利用是保护的延伸,更是让大运河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关键。《条例》坚持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和共建共享的原则,深挖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让大运河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风貌。
加强多业态融合,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转化为发展动能。 《条例》要求政府加强大运河沿线旅游道路、景观步道、驿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旅游观光、体育休闲、科学研究等功能,打造以大运河文化为主题的标志性景点,培育特色旅游品牌。利用好老作坊、旧厂房等工业设施,发挥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让工业遗产焕发新活力。依托铁道游击队、台儿庄大战、运河支队等爱国主义教育资源进行红色教育和研学。鼓励发展大运河沿线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田园综合体、农业观光带、产业小镇等农文旅融合特色业态,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对大运河沿线老字号的独特工艺、特色产品和技艺服务的宣传推广,促进品牌价值提升和特色产业发展。此外还规定应当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相关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坚持活态传承,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共建共享。 随着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也应当从静态展示转向动态体验,实现价值共享。《条例》注重大运河文化遗产宣传与展示载体建设,支持建设大运河文化馆、博物馆,利用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名人故居等展示宣传大运河文化,在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方面的设计、装饰或者命名上融入大运河文化元素。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开发虚拟展示、智慧导览、互动式体验等数字化产品,支持非遗项目常态化进驻大运河沿线景区、古镇、社区进行展演。鼓励开发具有大运河文化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促进大运河文化更好融入现代生活。
深挖文化根脉,加强大运河文化研究和文艺创作。 大运河文化根脉是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核心和灵魂。《条例》规定应当加强与大运河沿线地市的文化遗产挖掘研究合作,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梳理大运河历史文化脉络,推进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共享与转化应用。加强对运河船工号子、运河竹马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和推广,支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实训基地,举办技艺交流、技艺传承等活动。鼓励开展以大运河文化为主题的戏曲、文学、美术、影视等领域的文艺创作、展演展播活动,丰富大运河文化艺术创作体系,弘扬传播大运河文化。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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